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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04月30日星期四

無遺囑篇(三):Who gets what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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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說過在無遺囑的情況下,遺產如何分配,視乎死者遺下多少遺產和什麼親屬。今天做個文抄公,比較幾個香港人熱門移民的國家/地區的分配方法,也頗有趣。

注意:

下文的資料,特別是關於香港以外的國家/地區,都是從網上得來,並且減省了很多細節,只作速讀參考之用,欲知詳情,請諮詢當地律師啊!

列出的財產分配方式,是以管轄死者遺産之國家/地區法律為準,例如香港項內的分配方式,指死者居籍香港,遺產根據香港法律分配,如此類推,並以死者逝世日為202011日計。

下文內字詞的定義,並非有關法律的定義,只是我為方便解説,在本篇自創的定義:

「遺產」指死者遺下的財產(不分財產形式,例如動產及不動産,也不包括特殊項目如死者的實物財產、法定利息等),以當地貨幣計算的總市值,減去死者的生前債務、稅項、辦理身後事和法律開支等總費用的淨額;

「配偶」指為當地法律承認的配偶(例如香港無同性婚姻,也不承認同居關係,「配偶」只限異性根據香港婚姻法律結婚的一方),亦只限死者只有一段婚姻的另一方;

「子女」、「父母」、「兄弟姐妹」等親屬,指為當地法律承認的親屬(例如親生或經合法領養);

可以開始了:

1. 遺下配偶、無子女、父母先逝、無兄弟姊妹

香港: 全歸配偶

英國(不包括蘇格蘭和北愛爾蘭,下同):同上

澳洲NSW省:同上

加拿大BC省:同上

台灣:同上

泰國:同上

2. 遺下配偶、子女、不論有無其他親屬

香港: 配偶先取50萬,再取餘下的一半,其餘一半歸子女(多於一人就平分)

英國: 配偶先取25萬,再取餘下的一半,其餘一半歸子女(多於一人就平分)

澳洲NSW省:全歸配偶

加拿大BC省:配偶先取30萬,有餘下的由配偶和子女平分

台灣:配偶和子女平分

泰國:配偶佔一半,其餘一半歸子女(多於一人就平分

3. 遺下配偶、無子女、父母/兄弟姊妹尚在

香港: 配偶先取100萬,再取餘下的一半,其餘一半歸父母,若父母先逝歸兄弟姊妹(多於一人就平分)

英國:全歸配偶

澳洲NSW省:全歸配偶

加拿大BC省:全歸配偶

台灣:配偶佔一半,餘下一半歸父母,若父母先逝歸兄弟姊妹(多於一人就平分)

泰國:配偶佔一半,餘下一半歸父母,若父母先逝歸兄弟姊妹(多於一人就平分)

4. 遺下父母、無配偶、無子女、不論有無其他親屬

香港: 全歸父母(多於一人就平分)

英國: 同上

澳洲NSW省:同上

加拿大BC省:同上

台灣:同上

泰國:同上

5. 遺下兄弟姊妹、無子女、無配偶、父母先逝、不論有無其他親屬

香港: 全歸兄弟姊妹(多於一人就平分)

英國: 同上

澳洲NSW省:同上

加拿大BC省:同上

台灣:同上

泰國:同上

上文只説到兄弟姊妹這一層,其實往下說還有其他繼承人層的,例如死者的半血親的兄弟姊妹、祖父母、舅姑、甚至政府等,但為簡潔故,不贅了。

比較之下,儘管地理上各地距離很遠,在無遺囑繼承法律方面的差異卻不算大,可說這是因為「人之常情」吧。


何伯明律師

30.04.2020

明訊


何伯明律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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